政策解读:天津巴士公司运营安全保卫专业员工应知应会
2010-08-30 16:26:18 作者:韩静 来源:天津巴士网 浏览次数:0
内容提要:“安全就是效益,安全就是发展。”是天津巴士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理念。“隐患险于明火、防范胜于救灾、责任重于泰山。”是公司保卫部安全防范工作的基本原则。为真正筑起公交运营安全的铜墙铁臂,确保出行平安,笔者近日走访了天津巴士公司保卫部门,对“巴士公司运营安全保卫专业员工应知应会”进行政策解读,以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,安全工作万无一失。

【企业内部治安工作的方针】:预防为主,单位负责,突出重点,保障安全
■ 预防为主
“预防”,即防患于未然。预防为主要求把预防工作放在首要地位,在工作中要扎扎实实地运用各种防范手段,把违法犯罪遏制在预谋阶段,把各种治安灾害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。
■ 单位负责
“单位负责”的基本含义是: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;单位依法建立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、兼职保安保卫人员;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全部治安保卫制度,严密治安保卫措施;依法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通过行政立法,确立单位负责的原则,对于加强和规范新时期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■ 突出重点
突出重点是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又一重要原则,从保卫工作方针的历史演变过程看,确保重点一直都统领着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开展。保卫工作阵地广、战线长、任务重的特点,要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首先要抓住主要矛盾,没有重点就没有全局。
■ 保障安全
保障安全是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。无论是预防为主、单位负责,还是突出重点,其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安全。

【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】: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
■ 预防为主
“预防为主”,就是在消防管理工作的思想上把预防火灾工作摆在首位,动员和依靠人民群众贯彻和落实各项防火的行政措施、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,从根本上防止火灾发生。
■ 防消结合
“防消结合”,是指同火灾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——预防和扑救,两者必须有机的结合起来。也就是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,要大力加强消防队伍的建设,积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,以便一旦发生火灾,能够迅速有效的灭火,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物损失。
【消防安全工作的原则】:谁主管,谁负责;谁在岗,谁负责。
【消防安全工作的义务】: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、保护消防设施、预防火灾、报告火警的义务,任何单位、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的义务。
(发布人:刘靖怡)



